川安监函〔2014〕73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31日9时20分,南充市阆中景章烟花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混合烟火药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操作工房整体垮塌,1人当场死亡。
经初步分析,该起爆炸事故原因主要是以下三方面:一是混药工在混合烟火药时因操作不当引发爆炸;二是企业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在溶剂库内从事混药作业;三是超药量生产,从爆炸现场分析药量超过了核定量。
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旺季,各地要认真吸取南充“3.31”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盲区和薄弱环节,立即开展反“三超一改” 和“三违”的专项安全检查,组织监管人员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暗访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工序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组织生产;是否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氯酸钾;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建立并使用了流向信息系统管理;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标准等。对企业的检查要做好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立即责令限期停产整顿,直到整改到位,并通过复查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要严格执行“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凡因降低验收标准,把关不严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地要加快推进烟花生产混药机械化,指导企业制定并完善混药等危险工序操作规程。
高温季节即将来临,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温季节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方案。要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相关法规规章,对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发生。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4年4月8日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