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八项”举措》和
《四川省强化烟花爆竹 安全监管“五项”举措》的通知
川安监〔2014〕58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近期我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四川省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八项”举措》和《四川省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五项”举措》,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四川省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八项”举措 |
附件2:四川省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五项”举措 |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