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程,今日,记者从成都市法制办获悉,成都市政府决定对《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规定(修改稿)》)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立法听证。《规定(修改稿)》细化了禁放的范围,并且,违反规定的处罚办法及处罚金额将在听证会上听取意见后决定。
修改稿对禁放范围进行了细化
3月19日,成都市法制办官方网站公布了《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市民广泛征集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见,“征集意见稿发布后,我们就收到了80多条意见,有些意见非常中肯。”成都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说道。
在《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成都市中心城区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而在《规定(修改稿)》中,对中心城区的范围进行了明确:“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以及其他区(市)县伸入外环路(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中心城区。”并且根据市民提出的意见,将范围内的殡仪馆、公墓等祭扫场所区域内排除在外。
并且,《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违反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的处罚办法及金额,而《规定(修改稿)》中,并没有列举出具体处罚办法及处罚金额,“我们希望在16日的听证会时,多听听代表的意见,不先入为主的提出处罚办法。”成都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16日举行《规定(修改稿)》听证会
商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
此次听证会的内容主要为:成都市拟重新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是否必要?如果同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在绕城高速范围内禁止,还是三环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合适?
听证会参与人员有:听证代表15人,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听证会组织者依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和报名先后顺序,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产生;听证列席单位:由市公安局、环保局、城管局、安监局相关负责同志列席。听证代表经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听证会时间: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 上午9:30,地点:蜀锦路68号市政府机关第四办公区A座10103会议室。
报名办法:
自即日起接受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听证参加人根据报名的类别,需分别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报名表请从成都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http://www.cdlao.chengdu.gov.cn)下载)申请作为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并在会前书面告知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
报名电话:028-61885414, 028-61885421(传真)报名电子邮箱: cdfzb@sina.com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中午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