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近期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教训分析

作者:admin 来源:四川烟花爆竹检测检验 点击数:428 发布时间:2016-03-03 01:53:1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天发布近期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教训分析。
        1月14日,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违法将闲置老厂房出租给他人,在生产烟花爆竹(超规格双响类产品)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10人死亡、7人受伤。
       据初步调查,该公司还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礼花弹以及小礼花、B级组合烟花,以及改变工房用途和超量作业等严重违法行为。事故还暴露出当地政府监管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彻底、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为汲取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1•14”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一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闲置厂房、院落、出租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储存、销售活动的场所,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二是切实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整治生产企业分包转包、“三超一改”、许可证过期违法生产、超能力突击生产和非法运输等行为,加强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追踪溯源,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定罪量刑。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鼓励举报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营造有利于“打非治违”的社会氛围。
        2月5日,贵州省贵安新区在组织集中销毁已关闭烟花爆竹厂剩余原料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22人死亡、24人受伤。
       事故暴露出有关部门对废弃药物处置风险认识不足、防范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为汲取贵州省贵安新区“2•5”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一是规范烟花爆竹退出关闭企业善后处置工作,依法依规严格、彻底处置危险性废弃物,严防残留物料引发事故。二是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梳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销毁等各环节的安全要点和注意事项,为生产经营单位和监管部门提供遵循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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