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安监函〔2017〕52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决定在全国“两会”期间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即日起至3月20日。
二、督查内容
重点检查各级安监部门,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制度措施、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控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维护及应急值守处置等情况。
三、督查的组织形式及检查方式
(一)重点市(州)交叉检查
各检查组由所在市(州)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科(处)长任组员(或联络员),每个组至少抽查2个县(区、市),6家企业。
第一组:乐山市检查阿坝州、自贡市;
第二组:成都市检查攀枝花市、凉山州;
第三组:宜宾市检查雅安市、乐山市;
第四组:攀枝花市检查广元市、绵阳市;
第五组:泸州市检查甘孜州、眉山市;
第六组:德阳市检查南充市、广安市。
(二)重点行业专家组检查
省安全监管局委托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协会组织抽调全省氯碱、合成氨行业专家,组成氯碱、合成氨2个专项检查组,对本行业生产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每个行业抽查企业不少于4家。
(三)省安全监管局对重点市(州)进行暗访暗查
省安全监管局组织3个暗访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市(州)开展暗查暗访。
四、督查要求
(一)各检查组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把此次安全检查抓好、抓细、抓实。
(二)各检查组要与当地安全监管局共同开展安全检查,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检查报告与当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交换意见,提出整改建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依法对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三)检查组要认真研究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深入一线,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姑息迁就。
(四)各检查组要认真详细记录检查情况;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检查情况和书面报告上报省安监局。
(五)检查组工作期间应轻车简从,严格遵守廉政规定。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