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安办函〔2017〕33号
南充市、自贡市安委会:为推动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事故,省政府安办制定了《烟花爆竹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烟花爆竹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省烟花爆竹产业的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烟花爆竹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省安委办决定在西充县、富顺县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四年(2017年—2020年)攻坚,促进本地区烟花爆竹产业集约化发展,提高重点县烟花爆竹生产“工厂化、机械化、标准化、科技化”水平。全面推进烟花爆竹产品流向信息化建设,实行烟花爆竹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可追溯管理;全面推进生产过程涉药危险工序机械化,淘汰烟花爆竹落后产能;建立烟花爆竹企业安全事故承诺退出制度,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企业退出生产领域;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任务
(一)推动烟花爆竹企业转型升级。一是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本地区烟花爆竹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重点县人民政府要明确所辖区域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控制数量或退出计划,抓住有利时机,采取综合措施,大力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产品升级、产业转型工作,压减生产企业数量。二是严把烟花爆竹生产准入关。对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三库”(成品库、中转库、危险品库)配置、“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达不到要求、涉药工序未实现机械化作业的企业,对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并限期达标;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禁止审批企业异地迁建项目,严格控制烟花爆竹企业的改、扩建(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对逾期不达标和无改造条件的企业实施转产。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转产退出企业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加快落后产能退出进程。四是大力支持烟花爆竹科技进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自动化改造,全面实现人机、人药隔离操作,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和安全环保等级。
(二)全面推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推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开展安全风险分类评估,并划分A、B、C、D四个类别的监管等级;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压缩淘汰D类”的原则,实行动态监管,定期进行重新评估,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建立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促进烟花爆竹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学法守法依法生产经营。督促指导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坚决杜绝“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分包转包、冒牌生产、无证上岗、无证运输、非法售卖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屡查屡犯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依法严惩直至吊销相关证照。
(四)严格事故查处,落实打非责任。一是进一步落实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以下简称“打非”)工作责任,始终保持“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二是强化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的督办。重点县发生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一律由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事故查处进行跟踪督办;发生较大以上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一律报请国务院安办跟踪督办。三是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严格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安全监管问责制。凡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引发死亡事故的,依法依规对事发地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凡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引发较大事故的,依法依规对事发地县级党委、政府负责人进行问责。四是健全并落实烟花爆竹“打非”举报奖励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落实对查实举报的奖励措施,鼓励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五是严格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加大对相关犯罪案件查处、审判情况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和处罚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震慑作用。
(五)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重点县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宣讲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宣传烟花爆竹行业形势和安全发展理念等,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二是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县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职人员,并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监管能力。三是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重点县安全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将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到位,并督促烟花爆竹企业严格落实流向管理信息化的工作要求,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四是建立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家库,定期组织专家对重点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帮扶指导,积极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烟花爆竹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分管领导担任。整合发改、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的监管力量,综合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开展攻坚工作,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二)重点县所在市安全监管局要强化督促检查,定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按计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省安全监管局将适时抽查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遂宁市安全监管局可参照此方案,将蓬溪县纳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点县进行安全监管。其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较少的市(州),可出台鼓励政策,推动产业退出。
(四)在推动烟花爆竹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工作中如遇到突出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三处。
联系人:母元江 电话:028—86630223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