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公布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存在五大突出问题

作者:admin 来源:四川烟花爆竹检测检验 点击数:554 发布时间:2017-05-27 09:24:15
        2017年5月24日,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烟标委”四届四次核心专家会上公布:根据2011-2016年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烟花爆竹产品产品合格率依次为74.4%、83.3%、79.2%、79.0%、85.7%、52.3%。

        烟花爆竹国家标准执行情况总体来说不容乐观,主要突出的问题表现在:假大空漫延严重,超规格现象依然肆意而为,超药量时有发生,违禁药物遏制不住,包装标志不健全、引火线牢固性欠缺、引燃时间或高或低现象、结构与材质出现奇形怪状,五花八门等,主要情况如下:

        1、点火引火线存在缺陷

        一是企业在生产中未按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规定使用绿色安全引线、无护引装置、点火部位不明显等问题频繁出现。二是点火引火线安装不牢固容易脱落,可引起消费者误点燃烟花的快速引火线,导致事故的发生。三是是引燃时间过短或超长。过短容易导致点火者未离开而被烧伤、炸伤,超长容易误导消费者走近察看而被伤害。引燃时间过短过长,都对燃放者安全构成一定的伤害风险。引燃时间不合格主要体现在组合烟花类产品引燃时间过长和爆竹类产品引燃时间过短。

        2、 标志存在缺陷

        烟花爆竹作为一类特殊消费品,对包装标志有特殊的要求,必须能便于安全运输、储存和消费者正确使用,如标志中没有燃放说明或不清楚,有可能因消费者错误操作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 24426-2015《烟花爆竹 标志》进行抽查,我们发现不合格原因主要为产品标识不全,如未标注生产日期、总药量、毛重和计数类产品(爆竹)未标注数量等,特别是有些爆竹类产品运输包装为牛皮纸包装,无任何标志,而因为标志不合格的比例占40%以上。

        3、结构与材质存在缺陷

        产品的结构与材质是保证燃放安全的重要技术指标, GB 19593-2015《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规定:产品与包装(含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之间不应增加垫板,筒体之间不应安装隔板;而现实中组合烟花类产品中安装隔板很为普遍,隔板越加越大,形式越来越多,隔板的材质以泡沫为主,也有加红砖、纸质、水泥、木质等,隔板加在四周、包装箱和中间的形式五花八门,盒底加有垫板也一定程度的存在,更有甚者,出现了筒体和底座分开安装的现象,模压产品由实心连接筒体改为了空心连接。90%以上的组合烟花生产企业都或多或少增加各式隔板,甚至有的企业找不到没有加隔板的产品。GB10631已经执行四年有余,超规格的产品大大减少,但还有部分企业依然生产,也发现个别企业全部只生产超规格的产品,甚至个人消费类的做到了50多mm。

        4、药种、药量存在缺陷

        为了降低成本,组合烟花产品中使用铅化合物违禁药物现象依然严重,雷、爆竹的产品药量超标严重。

        5、其他缺陷

        除此以外,销售包装、运输包装不符合GB31368要求的现象严重,漂浮物和雷弹在个人燃放类产品中存在,筒体壁厚太薄,主体高度太高,主体高度与底面最小水平尺寸或直径的比值超大,燃放中也出现了一些低炸、炸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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