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川应急函〔2019〕9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进入产销旺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对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度过节日至关重要。2018年4季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抽查270批次,合格258批次,不合格12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5.6%。现将抽查情况通报你们,请配合辖区市场监管(质量监督)部门做好不合格产品的收回或封存,并及时组织销毁,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销售。对涉及的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相关企业,要追根溯源倒查企业产品购销合同、产品流向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所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包装、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生产经营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65号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请将落实情况于2019年2月3日前报送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1月4日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