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四川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站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国市监综〔2020〕30号)的规定,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需要,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台了支持我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两个措施:
一是开展质量技术服务帮扶。对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开辟线上技术咨询服务,提供烟花爆竹安全技术标准,指导企业做好复产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艺技术和质量安全等问题。
二是减半收取检测检验费用。从即日起,为保证我省生产企业产品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厂正常销售,将提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检验服务,并在原检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少50%,缓减企业复工复产压力。
同时,望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切实按照应急管理部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十不准”复产要求》,自查自纠排除隐患,严格有序做好复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四川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站咨询服务电话:
行政办公室0817-4201101
质量检验科0817-4201060
安全培训科0817-4201150
安全技术科0817-4206955
一是开展质量技术服务帮扶。对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开辟线上技术咨询服务,提供烟花爆竹安全技术标准,指导企业做好复产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艺技术和质量安全等问题。
二是减半收取检测检验费用。从即日起,为保证我省生产企业产品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厂正常销售,将提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检验服务,并在原检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少50%,缓减企业复工复产压力。
同时,望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切实按照应急管理部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十不准”复产要求》,自查自纠排除隐患,严格有序做好复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四川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站咨询服务电话:
行政办公室0817-4201101
质量检验科0817-4201060
安全培训科0817-4201150
安全技术科0817-4206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