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
关于我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注意事项
关于我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注意事项
各市(州)考试分中心、考试点:
按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就我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50号)执行。
二、2021年10月1日后,收费系统、开票系统上线前的考试收费收取及开票方式
(一)考生在考试报名时,由考试点代收考试费,不得与培训费混合收取。
(二)考试点代收考试费后以考试点名义暂时开具考试收费收据。收据应加盖考试点公章并标注“此票据仅作为缴费凭据,不可作为报销凭证”。待开票系统上线后,统一向考生补开《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电子票据。
三、收费、开票系统上线后的考试收费方式及开票方式另行通知
四、公示事项
(一)各考试点应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50号)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对考生公示,做好宣传工作,认真落实考培分离。
(二)将此注意事项在“四川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及考试点办公场所进行公示。
五、考试收费咨询专线:
具体内容由四川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进行解释
联系人:韩柳
咨询专线:028-85050531
附件:
特种作业考试收费标准 |
四川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
2021年9月28日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