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国安委〔2012〕10号)和“川安委〔2013〕23号”文件精神,提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依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当前部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中特种作业人员流失、新招人员尚未取证等现象,为了满足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需求和配合省、市、县安监部门的检查工作,我站拟举办烟花爆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拟从事烟花爆竹特种作业的人员(详见附件4,分班详见附件2)。
(二)、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60周岁;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培训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培训时间、联系人详见附件1
培训地点:西充县阳城大酒店。
三、收费标准
1、培训费: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价格(2013)381号”文件精神,新训培训费、实际操作费和资料费共计940元/人。
2、食宿费:为保证培训期间交通和饮食安全,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四、注意事项
(一)、培训报到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填写好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登记表》(详见附件3,表中照片应为近期1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片);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健康合格证明原件;
3、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参加新训的学员若学历证书丢失,应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报到时一并带来交培训报到处,缺一不可,否则不予报到培训。
(二)、特别提醒
1、根据省局相关规定,新培训每班次限员80人,本次新训培训班严格控制培训人数;
2、附件2中已安排的参训企业应及时安排培训学员报到,不得在报到时随意增加培训人员的数量,否则新增人员一律不予报到。新增人员须及时向我站安全培训科补报培训计划,补报计划培训班次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2014年度特种作业人员新训安排表
附件2:新训分班情况表
附件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登记表
附件4:烟花爆竹特种作业操作项目及岗位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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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站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