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四川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四川烟花爆竹检测检验 点击数:469 发布时间:2014-06-26 06:51:32
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国安委〔2012〕10号)和“川安委〔2013〕23号”文件精神,提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依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当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中取证人员复审再教育即将到期等现象,我站将举办2014年度烟花爆竹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2011年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且2013年未参加第一次复审培训的人员。
       (二)、条件
       1、年龄未超过60周岁;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培训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详见附件1。
三、收费标准
       1、培训费: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价格(2013)381号”文件精神,复审培训费、教材费共计580元/人。
       2、食宿费:为保证培训期间交通和饮食安全,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四、注意事项
       培训人员报到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培训人员报到时,必须交回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作业操作证须通过省安监局刷卡贴签后方有效,并网上公布。过期未参加复审的证书自动失效);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健康合格证明原件;
       3、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4、填写好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登记表》(详见附件2,表中照片应为近期1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片)。
       以上资料参训报到时一并带来交培训处,缺一不可,否则不予报到培训。
 
 


附件1:2014年度复审培训安排表
附件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登记表》
 


四川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站


2014年6月26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