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作者:admin 来源:四川烟花爆竹检测检验 点击数:367 发布时间:2015-03-05 01:03:51
2015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5年工作部署,2015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工作思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讲话和批示指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重点工作部署,以保持事故总量下降、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工作目标;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县攻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关闭、改造提升和加快推进机械化生产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和严格执法,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地方各级安监部门狠抓工作落实,着力在事故预防和治本攻坚上下功夫,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全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力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攻坚工作。(1)深入推进22个烟花爆竹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一县一策、狠抓落实;召开重点县政府负责人座谈会,继续强化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召开整顿提升工作现场会、组织对22个重点县调研督导,加大对重点县攻坚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推动力度。(2)严格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许可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2015年3月底前,各地要全部完成许可证过期企业的清理,并向社会公告注销企业名单。今后,要依法定期向社会公布已换证、吊销、撤销、注销企业名单。要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现场核查,把住安全生产许可换证关,坚持贯彻落实3个“一律”(一律不再新建生产企业,一律不再搬迁重建生产企业,对无力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加强政策引导,大力推动非主产区制定烟花爆竹生产退出计划,推动更多地区退出烟花爆竹生产。(3)深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大力推动“三库”、“四防”建设,改善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2015年春节过后,各地要组织全面开展“三库”、“四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作,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要把“十条规定”作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不可触碰的“红线”,对违反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改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大力推动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工作。(1)进一步完善爆竹自动装药机、插引机、结鞭包装机,推动配套工房建设标准化,提高机械设备安全性能和工房安全保障水平,坚决淘汰爆竹手工装药、插引、结鞭工艺。继续深入开展引火线专项治理,全面推广爆竹引线“湿法制引”技术;加快组合烟花内筒装药、装发射药、装内筒机械设备研发,初步形成组合烟花自动化装药、组装生产线,2015年底淘汰爆竹引线“干法制引”和烟火药手工混药工艺。(2)研究制定相关支持鼓励政策,对烟花爆竹生产关键机械设备的研发和应用给予大力支持,将烟花爆竹生产机械设备列入免税目录,鼓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机械化改造。(3)推动企业加强危险生产场所的导静电设施建设,继续开展生产企业涉裸药场所导静电设施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三)突出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1)继续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证多厂、分包转包行为是合法烟花爆竹企业造成群死群伤的重要原因,要通过企业承诺、全覆盖检查和签字确认、加强“四不两直”检查和员工举报奖励等措施,发现一证多厂、分包转包行为的一律取缔。加大对“三超一改”行为的处罚力度,发现企业有“三超一改”行为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以上,发生较大事故的,一律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进一步严格礼花弹、小礼花等A、B级产品的生产安全管理,严格控制高危产品生产企业数量。(2)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精神,会同公安部等单位,督促地方各级相关部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加强追踪溯源,加大举报奖励和违法处罚力度,协同开展“打非”工作;按照《全国危爆物品安全管理重点地区挂牌督办办法》(公治〔2014〕577号),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协调中央综治办,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突出地区进行书面警示、挂牌督办,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3)会同公安等机关监督烟花爆竹企业应用产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对各地流向信息化管理工作情况每月检查、定期通报,对未按规定张贴产品流向登记标签等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在网上公布;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研究开展烟花爆竹道路和水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配合质检部门开展烟花爆竹产品包装及标志专项治理。(4)继续加大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在重点时段,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非法违法行为。
     (四)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规标准体系。(1)会同公安部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提出《条例》修订建议和修订草案;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制定《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结合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推进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常用烟火药危险性研究,完成《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审查规范》、《烟花爆竹名录》等重要AQ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依法严肃事故查处,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一)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突出警示教育作用。(1)加大行政执法和事故处罚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危化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对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理。对重大事故隐患查而不治、非法违法行为查而不纠的行为要追究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危化品、烟花爆竹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全部进行跟踪督办,继续做好媒体报道的各类事故和较大以上事故的现场或跟踪督导,研究制定对典型较大事故的提级调查规定。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对所有伤亡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及时依法公布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报告。(3)做好事故警示教育工作。及时发布较大以上事故基本情况,典型事故要制作三维动画,督促有关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避免同类事故发生。重视没有发生伤亡的未遂事故或事件,及时跟踪了解国外重大危化品事故,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二)严格按照“四不两直”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暗查暗访。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明查暗访工作计划,定期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四不两直”式暗查和部门联合明查相结合的督查检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按规定上限落实处罚。对失职渎职行为以及监督执法不严格,致使隐患问题长期存在的,利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追究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对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危化品重点县、市、省级安全监管人员专项培训和特殊作业国家标准的专题培训,重点对法律法规、监管方式方法、特殊作业的国家标准等进行培训,推动基层提升监管水平。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将整理汇总印发近年来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各项要求(烟花爆竹重点工作要求汇总表附后),指导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准确理解各项规定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五)加大调研督导力度,及时通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调研督导、专项检查、召开片会等形式,宣贯新《安全生产法》、法规标准及有关工作部署,督促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研究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每季度)通报各地安全生产攻坚、企业退出关闭、专项治理等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工作进展迟缓的地区。对事故多发地区和企业进行约谈和专项督导。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要求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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