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姚增科副书记、李贻煌副省长等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全力以赴把救治伤员放到第一位,做好事故处置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责问责,并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第七巡查组黄智全副组长专门听取了事故情况汇报,并到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省安监局龙卿吉局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指派张贤义副局长率相关人员赶往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国务院安委会第七巡查组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杜绝和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反思,认真吸取万载县“4·22”事故教训
万载县康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好于2017年4月22日到期,该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到期之日,不是安排停止生产工作,而是连夜安排加班生产、突击生产,并在生产过程中违规操作,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这起事故的发生,再次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意识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的问题,虽然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但可以初步判断出企业在作业过程中存在分包转包、超人员、改变作业规程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也暴露出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中仍然存在监管漏洞,在许可证到期企业动态监管、查处分包转包行为、企业涉药工序人员培训等方面工作仍不到位等问题,事故教训深刻,令人警醒和反思。目前,该事故已提级由宜春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调查,省安委会挂牌督办。
二、举一反三,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当前,烟花爆竹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时期,产能过剩,效益滑坡,部分企业因此铤而走险,违章违规组织生产,甚至以多种形式将企业分包转包给他人生产,埋下诸多安全隐患。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要继续深化分包转包等专项整治。要充分认识到分包转包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动态的、持续的任务,要加大排查处罚工作力度,巩固生产企业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成果,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三超一改”、分包转包、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冒牌生产、涉药工序无证上岗以及生产超规格、超药量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要继续加大监管处罚力度。要从严从重处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凡是发现存在分包转包生产线或工(库)房以及其他形式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证多厂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存在重大隐患或者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除从严从重处罚外,还要将该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
3.要继续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不仅要通过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培训教育,而且要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全面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树立遵章守纪安全意识。各地要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对涉药高危工序作业人员应严格做到培训到位、持证上岗,坚决杜绝高危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行为。各主产地尤其万载县要组织所有烟花爆竹企业实施全面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不少于3天的集中培训,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除上述人员以外的企业所有员工在厂进行不少于3天的集中培训,培训必须严格签到考核,培训考核情况登记造册,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签订安全作业承诺书,培训期间按正常生产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其他各烟花爆竹产地也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迅速安排企业培训教育工作。
三、加强监管,切实做好复产把关和“打非治违”工作
各产地要严格烟花爆竹企业复产标准,坚持对以下九类企业一律不予复产:一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尚未通过延期许可审查换证的企业;二是“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等不达标和“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不足的企业;三是因产品滞销,库存产品已经接近或达到成品总库核定储量的企业;四是没有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张贴产品流向标识的企业;五是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未消除的企业;六是对照许可图纸凡是有未建工库房以及有私搭乱建工库房未拆除到位的企业;七是存在分包转包、“三超一改”(超员、超量、超许可范围生产、改变工房用途)的企业;八是未实现“五统一”经营管理的集团企业;九是凡安全得不到保障的企业。
各产地要进一步加强“打非治违”工作,将许可证过期企业作为“打非治违”工作重点,加强对许可证过期企业的动态监管,防止少数企业冒险擅自突击生产,对许可证过期企业非法生产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对因此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一律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产地设区市安委会将本通报精神及时传达到有关部门和辖区生产企业。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3日